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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暴力袭警案已致6名民警牺牲 3名民警伤

上海暴力袭警案已致6名民警牺牲 3名民警伤

上海暴力袭警案已致6名民警牺牲 3名民警伤
昨天上午,本市发生一起恶性袭警案件。截至今天上午,已有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公安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受伤。昨天下午,XX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丁薛祥,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到医院看望慰问了受伤公安民警。


抛投8燃烧瓶后进大楼

上海警方今日零时在其网站通报称:昨日上午,杨某携带匕首、榔头、喷雾剂、防尘面具等,在闸北区一综合行政办公大楼门口先点燃并抛投了8个用啤酒瓶自制的燃烧瓶,大门保安看到后迅速上前制止,遭杨威胁并被其用携带的匕首刺伤。


随后,杨某进入办公大楼,在底楼大厅和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值班室用匕首刺伤4名正在办公不及防备的民警。之后,杨又先后来到10楼、11楼和21楼,在几个不同的房间内趁民警不备,用匕首刺伤5名民警。闸北警方接到大楼门卫报告后,迅速指令特警实施围捕,最终在21楼将杨抓获。


不杀女警疑因单亲家庭


据了解,可能是出身单亲家庭的缘故,沿途遇到的女民警,杨某都没有杀害,所刺民警主要是机关民警,年龄基本都在35岁以上。其中,一名是40多岁的维权办民警;一名是科技处负责电台、通讯设施的民警;另一名是负责接待的治安支队民警。


一名知情者向媒体透露,“杨某拿着刀,先刺伤了底楼一名阻止他的保安。随后进入办公大楼,他只要见到穿警察制服的民警就砍,还进入办公室内砍人。”


遇害者多为内勤民警


事后,被袭民警和保安当场被送往附近几家医院抢救,至发稿时,还有至少2位伤势严重的警员在长征医院ICU病房进行抢救。


消息人士称,该办公大楼闸北警方的刑侦和经侦部门办公室,多在中高层,而此次遇害的警察,多属较低楼层中负责内勤和技术方面的警种。


系沪史上最严重袭警案


案发后,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市长韩正等领导到医院看望并慰问遭袭受伤民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据悉,警方已初步定性,认定此事为上海有史以来性质最严重的一次袭警事件。


上海警方今日凌晨通报称,7月1日18时许,公安部政治部向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发来唁电,对不幸牺牲的6名公安民警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向他们的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


目前,杨某涉嫌犯罪的动机警方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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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杀手的效率实在是令人咋舌,不过警察也实在是太养尊处优了,不用指望他们保护人民了,自己都保护不了

[ 本帖最后由 天之文 于 2008-7-2 17: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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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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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ncent 于 2008-7-2 17:08 发表
警察叔叔是弱势群体
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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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最新的真相是:
2008年7月1日9时许,匣北区10位民警与一名群众闲谈时,突然集体说:"自杀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该群众状急忙拉住这些民警,制止其自杀行为。约十分钟后,10位民警提出要先离开,该群众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派出所做俯卧撑。当该群众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民警们大声说"我们走了",便集自杀。该群众见状立即去救民警。急忙打电话给其他群众,并大声呼叫救人。经过抢救,5人暂时脱离生命危险,另外5 人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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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卧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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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被害人估计当时就想拨打110,但实在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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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的帖子

瓮安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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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警察蛮倒霉的,手无寸铁被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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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無寸铁至少也應有能力保護要害不中刀 , 似乎警校的博擊術是门面功夫 , 應付突发事件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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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天之文 于 2008-7-2 16:51 发表
这位杀手的效率实在是令人咋舌,不过警察也实在是太养尊处优了,不用指望他们保护人民了,自己都保护不了8" /> 8" /> 8" />
李小龍曾說過 : 最難應付的對手是強壯的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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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也反映国内警察的应急手段缺乏,至少香港警察都有配枪随身,中国警察的配枪在哪里?如果这个事件在香港警局门口,恐怕歹徒第一刀下去就被乱枪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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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的帖子

牛!
tv76  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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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暴徒太多了,今天湖南又出事了,用燃气瓶炸政府楼的

防不胜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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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ncent 于 2008-7-2 17:08 发表
警察叔叔是弱势群体
PENTAX 6*7
SMC TAKUMAR 75/4.5
SMC  TAKUMAR 105/2.4
SMC  TAKUMAR 135/4 MACRO
HASSLBLAD 500C/M CARL ZEISS PLANNER 80/2.8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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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薪之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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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開始對這位兄弟有點敬意了 !!
http://bbs2.news.163.com/bbs/baoliao/85562515.html

[ 本帖最后由 czj 于 2008-7-6 23: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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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Gmnwi 于 2008-7-2 23:08 发表
这年头暴徒太多了,今天湖南又出事了,用燃气瓶炸政府楼的

防不胜防啊
本不想说。。。忍不住!
暴徒?!那些执法机关每年的暴行又何尝不是百倍于民众。。。。。。
就像去年北京的某个城管被小贩扎死,你想想反抗的不过只是欺压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而已!
所有一切社会表象问题产生的根源都在于制度,这才是咱们应该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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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理论的争论没啥意义,转贴一个警察妻子的帖子,看看事实:
所长,你好!先向你敬礼!也许你是一个好所长,做到问心无愧就好了。
你也是警察系统的,我想很多事,你是知道的,只不过你不说,你自己不做罢了。
我是警察的妻子,我也说说我这的警察什么样:我爱人刚当警察,我们也是刚从校门走出没有几年,警察在我眼里也是光荣神圣的。我的想法还是和小孩子一样的。
可老公入了这行以后,我才真正的感觉到,这行的黑暗。我们也是刚刚来这个省不到一年,也许是民族地区的原因,这里的民警的妻子多数都在国外打工。刚来这我很不习惯,很多人说话我听不懂。我说这些就说远了,还是说他们的所里吧:每天有俩个人值班就好不错了,也是24小时的,而且还都是汉族,他们能没情绪,那些民警不知道去哪了,当然领导更会消失,也许在哪个按摩院,这是很平常的事情。
案子堆了一堆没有管,多数是我老公打的材料,他没执法权,只能放那,我想就是以后他能独立办案了,他也不会管的。
5.12时,老公在所里说要去献血,被所有听见的人讽刺,他很没面子,大家想想这都是什么素质,我们真的很受不了,有时他说不想干了,带我回老家,这个地方不适合我们,但是谁又会和钱过不去呢,不干了,我们没有把握在考比这更好的。
老公有时也是起早贪黑的工作,有时候也忙的顾不上吃饭,但那样的时候少之又少,当然如果是十分严重的大案件他们也会尽力去办。
更可气的事情是,有一次老公出差,他们的指导员竟然说,“##出去好好玩玩,你可以在肉体上对不起××,精神上对的起她就行了”这就是指导员给干警做的思想工作。
老公说以前有个民警和巡逻队的把一个按摩院查了,那个民警被副局长叫去一顿臭骂,问他想不想干了,因为那个院是他开的。这里最大的KTV也是你们系统里一个大领导的,里面也有小姐,所长你说说就这样我公安系统让人民说什么。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你说那个杀人的小伙子,是什么力量促使他做出这样惊天的事情。
但是不管怎么样,关键的时刻还是你们冲在前面保卫了人民,还是在向你们致敬,同时也对逝去的战友说,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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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為什么國人對警察沒好感  ,
来源:『天涯杂谈』 作者:周游7698 提交日期:2008-4-3 0:03:00

全文如下:

我是河南省郑州市一市民,从事幼儿教育工作。2005年11月7日,一伙自称黑社会的人把苏某的办公室(兼居住地家)砸毁,把苏某打伤并抢走现金 9700元,以及商品价值17000余元,事发时我是现场唯一目击证人。事发后苏某报了110,后此案交郑州市公安局花园路派出所处理,令人想不到的是,打砸抢者和派出所办案民警十分熟悉,当时就在派出所上演了一场闹剧。打砸抢者在派出所可以随意走动、无拘无束,并能在一个房间一块作询问笔录写事情经过。而受害人苏某却失去了人生自由,被限制在一个房间里不得走动。苏某多次向办案民警提出质疑,无人理睬,并在叙述被抢手机时,花园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事后知道叫徐长宝)不予记录,并说那不叫“抢”,并对苏某进行恐吓。对于我,派出所办案民警李乐与打砸抢者用恐吓、哄骗威胁等办法强迫我做伪证。
  
  2005 年11月17号下午2点30分左右,花园路派出所民警李乐传我到战友宾馆门前见面,说给我谈案情结果。在我坐车去的路上,李乐又让我在中途下车,李乐开着一辆带警灯的警车,把我拉到战友宾馆旁边一个家属院,下车后我问李乐为什么不去派出所说,他说上楼说方便,接着李乐强拉着我受伤的手(因我当时手指上有伤,缝了十几针),硬拽着我受伤的手把我拖上了楼,到楼上屋里后李乐把我摁在床上使我动弹不得,李乐强行强奸了我!我当时哭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我没料到李乐是这样一个披着人皮的禽兽!
  
  案发后我立即向河南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报了案。后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指派郑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办理,郑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一姓陈的指导员与我一块到花园路派出所指认李乐,后又到郑州市公安局12楼的督察大队办公室写事情的经过。下午6点左右,郑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的段发祥(郑州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兼督察大队大队长)向我说:“此案已向郑州市公安局局长姚待献汇报,姚局长指派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受理此案,此案由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名姓丁的大队长负责。”我本想一定要让李乐这个披着公安外衣的禽兽得法律的严惩,可我万万没想到,审理此案的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公然包庇罪犯李乐。到了刑侦支队后,一姓黄的女性办案人员(后才知道叫什么黄科长)对我进行辱骂、威胁,要不是别人阻拦甚至还要打我,她对我说:“我们是三条以上人命案才接,如不是领导交办我们才不会管,你这号人我见的多了,谁知道你和谁还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你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你以为我想管你的事,这是我的办公室你给我滚出去!小心告你诬告罪……等等”,还用其它难以启齿的语言来伤害我,使我本来就恐惧的心又一次受到伤害和惊吓,其目地可想而知。当天到刑侦支队后是下午6点左右,一直到笫二天的早上4点多,办案人员不让喝水,不让吃饭,连上洗手间也要经他们许可,而且有专人监视,并对我多次谩骂、强行翻我随身带的提包,把包里的物品一一打开查看,凌晨两三点时,我打瞌睡,我说:“我瞌睡了,能否让我休息一会”,办案人员说:“要的就是你这瞌睡劲”,一直问到凌晨4点多还不让走,在我多次抗议下才被允许离开刑侦支队。
  
  
  
  我实在不明白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到底想干什?!为什么这样对待一个受害者?在刑侦支队,我问办案人员:“你们是否也是这样对待李乐?”他们说:“你和李乐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你暂时可以回家,他不可以回家。”我又问为什么不让受害人去犯罪现场指认,办案人员说:“已去过了,是李乐的哥哥领着去的。”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如此地对待受害人,使我十分惧怕(本来就受到如此打击、伤害)。本想得到公安部门的保护,不料却遭到这般不公平的对待,孰问天理何在?由于在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受到如此不公的对待,使我对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产生了惧怕和不相信他们还能秉公执法的思想,不但如此,不知为何此案又移交到另一刑侦大队办理,说是什么专案组(大队长叫李保彦)。该大队接手后,2005年11月19日他们跑到我家,我当时不在家,他们向我爱人要我的相片,又跑到我单位找,四处找我,搞的我家人不知所措,以为我犯什么事被他们通辑,我实在恐惧到了极点。
  
  11月20日我打电活向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反映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所做所为,后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又指派郑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接手,到了督察大队后,郑州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兼督察大队大队长段发祥接待了我们,我就把在刑侦支队的受到的种种非法办案的经过向段发祥提出了质疑,段发祥听后说:“刑侦支队这样做是不对的,我已批评了他们的支队长,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并正式向我宣布,李乐己经被刑事拘留了,让我继续配合刑侦支队,我说可以,但我要求所有问话要在督察大队,并要有督察大队人员在场,有关花园路派出所包庇黑社会打砸抢的事督察大队也要调查处理,段发祥说可以,让我下午3点与刑侦支队的人员配合,可是下午并没有督察大队的人员在场,李保彦及这个大队的办案人员他们也是不问强奸的事实和过程,反而去问那些强奸案以外的事情,如我当天都与谁见面了,都与谁通电话了,说话的内容是什么,多长时间等等,而且是反复地问,并且非得让我按他们设计好的意思说,我说的事实他们不记录,专挑我叙述过程中的部分话组成一段不是我意思的话却记录下来,我实在不知他们要干什么?在我拒绝回答与强奸案无关的问题时,段发祥及办案人员说我不配合,天啊!难到非让我不告李乐、让办案人员用无耻下流、节外生枝、颠倒黑白的目的得逞,我才算是配合吗?郑州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段发祥及办案人员并扬言说:“你是软硬不吃,我们不管了,说你爱去哪告就去哪告,不管告到哪里,最后还得回到我们这里,还得我们受理等等。等把我的火激起来后,他们赶快把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录相机拍,好象可找到包庇李乐并为其开脱的证据,实在是别有用心,此时我终于明白段发祥所说的“软硬不吃”是怎么来的了。他们早己挖空心思,设计好了一张包庇李乐的网,就等我往里跳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此案本身就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恶性案件,可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人员多次到我单位威胁、恐吓我,还威胁我的家人,甚至要让我老公去做验血检查,在去医院做检查时的费用也让我付,因我当时没带钱,他们才付了钱。
  
  郑州市刑侦支队他们使用的种种卑鄙无耻的手段,节外生枝、威逼、诱骗我,这么一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强奸案,有强奸我时李乐的精液及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取的阴道分泌物,有我留在被强奸现场的物品,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却节外生枝,此案过后二个月让我做什么测谎实验,天大的笑话!他们这样做其目的,就是不让我告李乐,使李乐可以逍遥法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构成强奸罪。我活了几十年,万万没想到,一桩冤案就发生在我身上。我一个弱女子,被武装到牙齿的坏蛋肆无忌惮的给糟蹋了,却无处申冤!天理何在?人心何在?!我要大声疾呼:一个胆大包天利用人民公安职务之便,以办案为由,开着警车公然强奸民女的恶徒,为什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为什么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公然包庇他?为什么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反遭恐吓、打击?!!!!!
  
  11月23日,郑州市花园路派出所的所长陈国星找到我姐姐,威胁我姐,让我不要告。继续为他们在办理2005年11月7月打砸抢案中作伪证。并扬言: 苏某告就往死理整他,整不死不会拉到。陈国星还说:“李乐家不是郑州的,也没上过警校,能干上公安,也不一般”。这无非是向我姐传递一个信息:李乐的门路很硬,想告倒他很难,想让我们趁早放弃……等等话,让我姐姐十分的害怕,吓的不知所措,陈国星的所作所为己严重影响了我及我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及工作。
  
  2006年1月26号下午4点左右,在纬二路李乐找到我并强迫我撤诉,否则我的家里将要付出几条人命的代价,并扬言所有支持及帮助过我的人他都要一一报复,他自称自己的关系很硬,谁能咋着他?说什么:“我什么人都没找,我现在不已放出来了?(被刑事拘留日期不详)已经自由了,你告也是白告,截止到现在你得到什么了?没有用的,省点力气吧,你们的厅长、幼儿园的园长我都认识,想敲你的饭碗,一句话的事。”还说什么:“他一直混的也不错,身边有一群弟兄和黑社会的大哥罩着,想菜谁,就菜谁。”让我回去考虑考虑,想清楚点。我困惑迷茫,我不禁大声地问:为什么李乐如此地嚣张?!如此地猖狂?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这不都与有关部门用他们所擅长的知识及罪犯为自己开脱罪责的经验来为李乐开脱吗?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我一个受害人像对待罪犯一样,无事生非,颠倒黑白,节外生枝,把一个事实请楚的强奸案搞乱、搞复杂,李乐强行奸污我是事实,已违背了我个人意愿,我已经立即向省公安厅报了案,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却还要求我做测谎试验,天理难容!其目的就是来达到他们包庇强奸我的李乐,为其罪行开脱,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2006年3月5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纪委找我(此材料我向市长热线电话发了传真),说要调查我反映的情况,我去后,一个姓张的女书记接待了我,我一说强奸的事,她说她管不了,此事市刑侦支队管,包庇黑社会打砸抢的事,她说那是花园路派出所管,她们不管,我问那你找我干什么?她说我向市长热线反映了情况,我们是调查李乐被放出来后是怎样威胁你的,我就叙述当时情况,她又是提出那个疑问这个疑问的(询问笔录应该是她问,然后是我答,她应该是按我所说的原话记录,然而不是),此做法与市刑侦支队没什么区别,又是玩弄什么伎俩,以达到来欺骗市长热线目地。
  
  各位有正义感的人士,从受害人苏某到我身上演绎出一桩桩沉冤似海的冤案(窦娥冤),苏某被黑社会公然抢砸,至今不但没有做任何文字上的立案,2年多了也无任何处理结果。我一个弱女子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披着公安外衣的禽兽开着警车以办案为理由强奸,事发至今无人理睬!而他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的保护伞,这不能不让我们老百姓震惊!我不得不大声疾呼:谁来惩治这些残害百姓和人民群众的禽兽?谁来替我申冤?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如此办案,得出的案情结果会是什么?明白人一看就一目了然了!
  
  两年多来,我踏破铁鞋四处喊冤,然而却有一张吃人的大网将我罩住,使我四处碰壁,痛不欲生!我多次萌生一死了之的想法!不想朗朗乾坤,竟无我申冤之地,想天下究竟还会有多少和我一样无辜的老百姓被他们残害而有无处申冤?!我不甘心、我不低头,我要做最后的呐喊:“呼唤人性的良知,让全体善良的人们给我以生的力量!”
  
  最后,恳请各位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彻查此案,严惩迄今为止仍然逍遥法外的李乐,和与黑社会有关联的民警以及包庇黑社会打、砸、抢的违法人员,要求郑州市公安局回避此案,异地审理,还我一个清白,还人民一个公道,还百姓一方平安。此案我己多次向河南省各级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至今无任何音信。此材料我向郑州市长热线发过传真,得到的回复是郑州市公安局己将李乐开除了,难道开除李乐就算是处理结果吗?李乐及包庇李乐的人就如此轻松地逃避法律罪责吗?
  
  我的电话:0371-65221951

[ 本帖最后由 czj 于 2008-7-7 14: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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